本帖最后由 赛北分 于 2015-1-5 11:13 编辑
1,SAP里实现供应商预付账款有几种方法?
第一种是特殊总账标志方法:
之前的帖子中我们介绍了一个“统驭科目”的概念知道了明细帐与总账间的实现方式是通过统驭科目来实现的,当时我们是把统驭科目应付账款设置在供应商主数据中,然后正常发生业务时,直接用供应商记账,总账科目凭证就会取统驭科目应付账款;
如:应付发票凭证
条目视图: 总账视图:
借: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供应商A 贷:应付账款
那如果按照这种逻辑,不是所有供应商业务都进入应付账款科目下了吗? 可是对于供应商还有诸如预付账款,其他应付账款等业务那该如何处理呢?
Sap 用到一个叫“特殊总账标志”的东西非常巧妙的解决了你的问题:如图:
所有跟供应商有关的业务交易凭证科目都会找它的统驭科目(应付账款),然后系统还有继续判断,如果它还有特殊总账标志,就对应的总账科目不是供应商主数据中的统驭科目了,而是特殊总账标志影响的目的科目。
比如, 图中特殊总账标志A的统驭科目就是预付账款。B就是其他应付款
特殊总账标志在哪使用?如图:注意记账码要运行特殊总账业务!
供应商预付款特殊总账标志后台配置:OB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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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是核对科目重新选择输入的方法:
这种方法就更好理解了,就是把科目改成你希望的科目。
比如我们依然用供应商记账,它默认取的就是统驭科目应付账款,这个时候如果这笔业务属于预付账款业务,那我们直接把应付账款改成预付账款。
而不在需要使用特殊总账标志来控制。
采用这种方式,要注意在统驭科目的科目主数据中要勾选“核对科目可以输入”否则不能更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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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方法实际项目都有采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后提出合适方案。
2,使用特殊总账标志的方法时创建预付账款有几种方法?
A. F-48
直接用F-48记录预付账款,比较直观。而且不用在去判断是哪种记账码。不好处是只能做供应商业务。
B.F-43类
用F-43此类界面的(F-02) 的事务代码做,好处是任何类型都可以做,供应商可以,客户也可以。不好处是要判断记账码类型。
(只有允许特殊总账业务的记账码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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