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赛北分 于 2014-12-22 16:55 编辑
1,什么是清帐?
“清账”,也就是我们最常听到的一个业务名词“
核销”:在财务管理中,有些科目只需要“借贷余”的管理就可以了,比如银行科目和损益类科目等。但是,也有些科目不止需要“借贷余”,还需要管理到每一个分录行的状态,比如银行未达科目,客户和供应商的明细科目等。系统中需要记录供应商的每张发票是否已经付款了,客户的每张发票是否已经收账了,各种未达的资金项是否已经到账了,等等。对于这些科目来说,每笔交易都要分门别类地予以记录,这就是行项目清账。行项目是逐笔逐清的.
已经付款的发票和付款本身用绿灯显示,我们称为“已清项”;还未付款的发票用红灯显示,我们称为“未清项”;类似付款、收款这样的业务,在账务处理的同时,系统会自动更新凭证行的状态,这就是“清账”,清账是可以手工的,也可以是系统自动的。当系统自动清账时,我们需要提供给系统“自动清账规则”——比如,“用支票等支付凭证号码”来清银行未达账,就是一种自动清账规则。
一个总账科目是否需要执行清账管理是在其科目维护的公司代码层定义的。公司代码层的控制字段“未清项目管理”控制着总账科目在不同公司代码下是否需要逐笔逐清。对于不按未清项目管理的科目来说,它的行项目显示只反映了过账与否,而不反映清账与否。
对于应收应付等一些科目来说,未清项管理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它使得每条业务记录都很清楚,是对账和自身核对的强有力的工具。同时它也是账龄分析、催款、自动付款、对账函、往来账核对等延伸功能的基础。
2,什么样的科目要进行清账?
当会计科目在建立时(FS00)的control data tab页必须选上“未清项管理”,这些科目必须是BS科目,通常需要“未清项管理”的科目有银行清帐科目、现金折扣清帐科目、GR/IR类和GR/IR科目、包括PO中的condition 应用了account key并在OBYC里设置的相关科目,典型的比如运输费、保险费、报关费和其他相关科目。设置这些科目的目的是为了将相关费计入采购物料存货成本。不能使用未清项管理的科目有材料科目、统驭科目和所有的损益科目。
注:Vendor,Customer 的统驭科目被显示隐藏在Vendor,Customer的行项目中,统驭科目本身不能打上“未清项管理”标志。
3,在SAP系统里如何进行手工清账?
首先,要启用未清项管理。即在会计科目FS00中启用未清项管理功能,(统驭科目默认有未清项管理,主数据中不能勾选未清项管理)。
手工清帐常用的事务代码有:
(1) F-03手工清G/L account 未清帐
(2) F-44 手工清 Vendor未清帐
(3) F-28 收款并清帐
(4) F-32 手工清 customer未清帐
(5) F-04 G/L account的带清帐的过账
(6) F-51 Vendor 的带清帐的过账
(7) F-53 付款并清帐
(8) F-30 Customer 的带清帐的过账
以F-03为列:对GR/IR 科目进行清帐处理
a. 手工录入一笔采购入库凭证F-02
b. 手工做一笔采购发票校验的凭证
c.查询未清项 FBL3N (红灯代表未清)
d.手工清帐F-03
e.查询未清项(绿灯代表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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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系统为清账工作提供了三种既有的处理逻辑:标准清账、部分支付清账和剩余项目清账。三种清账方式都是为了同一目的,功能相同,可能还有交叉重复的地方,但实际应用的条件不尽相同,正确的选择清账方式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部分支付清账可以根据需要分批处理未清项;规范操作生成的明细账可以清晰地反映业务发生的过程,便于查询和对账使用。尤其适用于一笔借款分几次归还 或一笔货款分多次收回的情况.
剩余项目清账方式可以理解为每次清账后系统会把剩余的未清项金额计算出来,下次清账时再对该剩余金额进行未清项处理。优点是 能随时反映某笔未清项剩余未清的金额。但是生成的明细账无法真实反映未清项业务分批处理的痕迹,不便于查询使用,而且虚增了发生额。新生产的未清项凭证如果没有控制还会影响账龄。需要在客户供应商容差组上勾选“货物的条款”才不会影响账龄。
后台表:
总账未清 BSIS
总账已清 BSAS
供应商未清 BSIK
供应商已清 BSAK
客户未清 BSID
客户已清 BSAD
BSAS+BSIS+BSAK+BSIK+BSAD+BSID = BSEG
4,在SAP系统里如何进行自动清账?
自动清帐,就是系统自动执行清帐程序。一般我们都会在月结时统一执行自动清帐程序。
那么哪些科目进行自动清帐操作呢?实际中最多的就是GR/IR类科目。
GR/IR 科目是表外科目,为了满足月底出报表的需求,要将GR/IR科目进行重分类。如:
10.31 借:GR/IR 贷:应付暂估款 (月底重分类)
11.01 借:应付暂估 贷:GR/IR (下月冲回)
大量的重分类凭证手工清会很麻烦,所以我们可以采用自动清帐功能。
那么在使用自动清帐功能前,要维护下自动清帐的规则。
路径:spro>img>财务会计(新)>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业务交易>未清项目清算>准备自动结清
依据图上的规则,就是行项目中标准1(分配)+标准2(业务范围)+标准3(贸易伙伴) 都满足才会执行自动清帐。
自动清账相关T-CODE
(1) F.13:不带清账货币的自动清账
(2) F13E: 带清账货币的自动清账